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排放標準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柴油車排氣對環境的污染,制訂本標準。
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道路用柴油車在自由加速工況下煙度排放標準值。
本標準適用于裝有柴油發動機、最大總質量大于400kg、最大設計車速等于或大于50km/h的汽車。
2 引用標準
GB/T 3846 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測量方法
3 術語
3.1 定型汽車
指其發動機及燃油系統為新引進、新設計的汽車樣車。
3.2 新生產汽車
指制造廠合格入庫或出廠的汽車
3.3 在用汽車
指上牌照以后的汽車
4 測量方法
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測量方法按GB/T3846的規定執行。
5 排放標準值
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排放標準值見下表。
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排放標準值
車別 | 煙度值FSN |
1995年7月1日以前的定型汽車 | 4.0 |
1995年7月1日以前的新生產汽車 | 4.5 |
1995年7月1日以前生產的在用汽車 | 5.0* |
1995年7月1日起的定型汽車 | 3.5 |
1995年7月1日起的新生產汽車 | 4.0 |
1995年7月1日起生產的在用汽車 | 4.5* |
注:* 經國家環境保護局認可的汽車煙度監測人員,可采用目測法測量,煙度值不得超過林格曼2級。
6 標準的實施監督
標準由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督實施
附加說明
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污染管理司提出
本標準由北京市汽車研究所、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所
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研究所負責起草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宋乃揚、李國香、劉希玲、肖亞平。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。
本標準為GB3843-83《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排放標準》第一次修訂。




